类别
| 入学条件和申请资料 |
博士 研究生 | 1. 申请人须是非中国籍公民,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2. 个人普通护照照片页。如在中国,请同时提供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 3.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录取后须补交学历毕业证书。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 最高学历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奖学金申请者硕士阶段成绩GPA须达到3.0(4分制)。 5. 两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撰写,推荐人签字并附联系电话及Email。 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接收函。 7. 学习或研究计划。 8. 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学术成果(如有请提供)。 9. 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HSK5级或以上成绩报告。 10. 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6.0及以上)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者无须提供)。 11. 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金额要能涵盖在校期间的学费、宿舍费和生活费。以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名义出具。 12. 无犯罪记录证明。 13.《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要求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4.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例如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 |
硕士 研究生 | 1. 申请人须是非中国籍公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2. 个人普通护照照片页。如在中国,请同时提供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 3.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须具有学士学位。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录取后须补交学历毕业证书。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 最高学历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奖学金申请者本科阶段成绩GPA须达到3.0(4分制)。 5. 两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撰写,推荐人签字并附联系电话及Email。 6. 学习或研究计划。 7. 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学术成果(如有请提供)。 8. 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HSK5级或以上成绩报告。 9. 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证明(6.0及以上)(母语为英语者无须提供)。 10. 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金额要能涵盖在校期间的学费、宿舍费和生活费。以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名义出具。 11. 无犯罪记录证明。 12.《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要求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3.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例如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 |
本科生 | 1. 申请人须是非中国籍公民,年龄在25周岁以下,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监护人公证书》。 2. 个人普通护照照片页。如在中国,请同时提供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 3. 高中毕业证书。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录取后须补交高中毕业证书。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 高中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奖学金申请者高中成绩均分须达到80分(百分制)。 5. 学习计划。 6. 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HSK4级或以上成绩报告。 7. 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TOEFL(80分及以上)或IELTS(6.0及以上)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者无须提供)。 8. 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金额要能涵盖在校期间的学费、宿舍费和生活费。以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名义出具。 9. 无犯罪记录证明。 10.《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要求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11. 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例如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 |
预科生 | 1. 申请人须是非中国籍公民,年龄在24周岁以下,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纪校规。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在华监护人公证书》。 2. 个人普通护照照片页。如在中国,请同时提供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 3.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录取后须补交学历毕业证书。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 最高学历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5. 银行存款证明。存款证明金额要能涵盖在校期间的学费、宿舍费和生活费。以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名义出具。 6. 无犯罪记录证明。 7.《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要求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
备注:
1.除上述申请材料外,根据情况我校可要求申请者提供其他补充材料和组织面试考核。
2.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3.录取后来校报到须进行资格复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