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日期
2025年3月1日至4月15日
二、资助类别, 国别和专业及授课语言
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国别: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斯里兰卡,俄罗斯,埃塞俄比亚。
专业和授课语言:
本科中文授课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
硕士、博士英文授课专业:气象学、应用气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信息与通信工程。
三、奖学金内容
全额奖学金,包含学费、校内住宿费、综合医疗保险、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人民币/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民币/月;博士研究生3500元人民币/月)。
四、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心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成绩优秀,年龄不超过40岁。
3.语言要求:
(1) 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中文水平原则上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4级;
(2) 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应达到我校在英语语言能力方面的入学要求,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非英语母语者)。
4.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我校在学术能力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入学要求。
五、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登录我校申请系统并完成在线申请。
网址:https://nuist.17gz.org/member/login.do。
奖学金类别请选择“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 — 丝绸之路”,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2. 我校为成绩优秀者出具预录取通知书。
3.获得预录取通知书的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 (http://studyinchina.csc.edu.cn/#/login)完成在线申请。
申请人须上传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申请材料。
留学项目种类选择“Type B”,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受理机构编号为10300,填写信息。
在线提交并下载《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4.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推荐人选名单。
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和学术审核,确定录取人选。
6.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学校录取结果,由学校通知申请人。
六、申请截止日期
申请人须在2025年4月15日前登录我校申请系统并完成在线申请。
网址:https://nuist.17gz.org/member/login.do。
七、申请材料
1.护照首页。如现持有护照有效期不符合要求(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6年4月),请及时换发新护照。
2.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
3.经公证的最高学历证书。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高中(申请本科)、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可提供中/英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须另提供英文翻译件并公证。
4.语言能力证明。申请以中文为专业教学语言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HSK(4级)成绩报告。申请以英语为专业教学语言的、来自非英语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雅思(6.0+)或托福(80+)成绩。
5.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博士导师信息请查询https://gjy.nuist.edu.cn/dsxx/list.htm,导师接收函下载地址为https://gjy.nuist.edu.cn/2834/list.htm。
6.来华学习计划/研究计划。应提交中/英文学习计划(申请本科200字以上学习计划;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1000字以上研究计划),博士研究生的研究计划须由中方导师签字。
7.推荐信。申请硕士博士研究生需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内容应重点包含对申请人来华学习目标要求,中方院校或者中方导师与国外导师的合作情况或者校际交流情况,以及对学生综合能力,未来发展的评价,只可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8.《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须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须提交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应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以内的证明文件。
10.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例如发表的论文、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培训证书等)。
注意:通过系统上传的材料须清晰、真实、有效。建议申请人使用专业设备扫描需提交的有关文件,因材料不清晰或无法可识别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八、其他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不得同时享受中国各级政府和录取院校设立的其他新生奖学金。
2.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3.不能按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4.奖学金获得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评审,具体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执行。
九、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联系方式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210044
电话:0086-25-58699848
传真:0086-25-58699856
电子邮件:oie@nuist.edu.cn
网址:https://gjy.nuist.edu.cn/